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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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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 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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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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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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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负责本局的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服务工作。
2.负责做好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其它工作。
3.按照财务制度要求,负责本局业务经费的管理。
4.负责局印鉴的使用、保管工作。
5.负责国内、外客商的的邀请和来访、办事客人的咨询、接待以及会务保障工作。
6.负责本局退休人员的管理、服务以及其它慰问工作。7.负责区委、区政府的督察联络以及催办人大议案、政协提案的答复。
8.负责局例会、局务会的记录和对会议议定事项的催办工作。
9.负责本部门人员基本情况的录入、人事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。
10.配合市、区投诉中心和区效能办处理有关项目设立的投诉案件。
11.配合制订外引内联年度工作计划,分解外引内联各项指标并组织年度考核;编制年度招商计划,制定部门实施方案。
12. 配合宏观指导全区的招商引资工作,负责组织重点项目的招商、洽谈工作,对重点企业进行调查研究,了解和掌握全区外引内联工作情况,总结经验,不断探索外引内联工作的新思路、新办法。
13.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本区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。
14.负责办公用品、固定资产等采购与管理。
15.负责局大事记的收集、整理和记录,及时向领导传递信息。
16.参加区机关效能会议及做好相关工作。
17.负责上级部门及区政府各部门来文、来电的登记、分发、传阅工作。
18.负责本局各种报纸杂志的夹放与陈列工作。
19. 负责本部门的文书、档案管理和年度档案移交工作。
20.认真承办市主管部门和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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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商促进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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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负责为企业提供服务。包括协助新设立的企业、公
司办理各种证件和提供各种便捷服务。
2.负责对已批项目,主要是配合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基础上开展跟踪服务。
3.负责对在谈项目,主要是做好项目基础上洽谈情况及报批情况的跟踪服务。4.负责招商信息的收集、分类、筛选、印刷 、上网。
5.负责投资政策及招商优惠政策的收集、投资指南的起草、编辑、印刷、上网。
6.协助企业办理在境外设立投资企业。
7.协助驻外机构的申报手续。
8.负责“台交会”、“九、八投洽会”及由政府组织的大型招商活动筹备方案的起草并组织实施。
9.负责招商项目收集和引资成果画册的编印。
10.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其它宣传材料的编制以及信息工作。
11.认真承办市主管部门和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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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管理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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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根据厦外资审[1995]218号文《关于对外商投资产
品出口企业、技术先进企业确认和考核的通知》,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“三资”企业参加“产品出口型企业”和“技术先进型企业”的确认、考核,并负责此项工作的初审。
2.根据要求及时汇总上报外引内联的各类统计报表;
3.根据厦府综[1993]050号文《关于进一步下放(授 权)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的暂行规定》,负责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、合同、章程及相关变更材料的审批。
4.负责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、合同、章程及相关变更材料的转报工作。
5.负责辖区内“三资”企业加工贸易业务合同的审核、批准或转报、发证及到期合同的核销工作。
6.根据厦外资企[1999]595号《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业务审批权限下放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负责查验并签发《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》。
7.签发《厦门市港、澳、台胞及华侨投资企业确认通知书》。
8.负责收集、汇总市、区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信息月报表并上报市外资局;
9.根据要求做好加工贸易的相关统计分析工作。
10.接收各项目单位的项目报备工作和统计管理、报送,做好拟写招商引资经济分析材料等工作。
11、认真承办市主管部门和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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